1、图书馆接待年满13岁(含)以上读者,为保证馆内工作正常运行,13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入馆。
2、建议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
3、请注意仪表着装,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。
4、阅览区域内请保持安静,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。
5、电子阅览区仅为18岁(含)以上的读者提供电子阅览服务。
6、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
7、请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整洁。
8、请勿携带宠物入馆。
9、请勿在阅览区内餐饮。
10、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,勿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。
11、除特别批准外,阅览区内禁止照相、摄影。
12、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一、服务内容
本馆立足“知识信息集散地、市民终身教育学校、地方文献宝库、丰台区公共图书总馆”、文化体闲场所”定位,提供多类型、多层次的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,主要包括文献借阅、数字资源服务、参考咨询、社会教育和阅读推广、地方文献保存开发与利用以及总分馆服务等。
二、服务对象
本馆服务丰台全区,主要用户群包括个人用户(读者)、企业及组织、分馆、政府机关,针对各年龄层群体开展针对性服务,满足终身学习需求,通过实施总分馆制,开展对分馆的业务指导培训服务,建设覆盖全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。
三、服务承诺
(一)构建区、街道 (镇)、社区 (村)三级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,打造总分馆、企事业单位图书室、24小时自助服务等多种服务形态。
(二)充分尊重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与服务的权利,不以种族、国籍、年龄、性别、宗教信仰、语言、社会地位、受教育程度等为条件设置任何使用限制,保障读者免费利用图书馆基本服务的权利。
(三)遵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《公共图书馆宣言》所确立的各项基本准则以及中国图书馆学会《图书馆服务宣言》、国家标准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内容要求,提供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科学化的资源及服务。
(四)严格遵守行业道德,并应积极要求工作人员恪守《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(试行),从读者需求出发,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,积极处理和解决读者的意见。
(五)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服务,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,注重地方文献、特色文献等珍贵文献的收集与保护,利用先进技术和手段为读者提供便捷服务。
(六)为读者营造便捷、舒适的阅读环境,举办各类专题展览、人文讲座与培训活动。
免押金办证服务规则
一、服务对象
1、年满13周岁(含)读者,可申办成人阅享证。
2、60周岁(含)以上老人、残疾人、现/退役军人、消防员可申办优待阅享证。
3、每位读者仅可申办一张读者证,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。
二、读者证类型
读者证级别 | 服务对象 | 文献借阅范围 | 借期 | 收费标准 |
成人阅享证 | 年满13周岁(含)读者 | 可外借中文图书10册,期刊5册,随书资料5张,视听光盘2张,外文图书2册,少儿中文图书6册。库本阅览请参考各阅览室服务指南。 | 42天 可续借1次 | 免押金 |
优待阅享证 | 60周岁(含)以上老人、残疾人、现/退役军人、消防员 | 可外借中文普通图书10册,期刊5册,随书资料5张,视听光盘2张,外文图书2册,少儿中文图书6册。库本阅览请参考各阅览室服务指南。 | 84天 可续借1次 | 免押金 |
说明:
1、请按期归还图书。已外借且未滞还的文献每册可续借1次,续期28天。
2、文献滞还费以自然日计算,成人阅享证、优待阅享证0.2元/册/日,最高上限为30元/册。
3、读者证内有滞还文献或有未缴纳滞还费超过10元时,将暂停读者证外借功能。
三、办理方式
(一)首次办理
1、可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在丰图服务小程序办理电子证。
2、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,在馆内自助办证机办理实体证。
3、使用非二代身份证办理的读者,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户口本、军官证、退役军官优待证、驾照、外籍护照、港澳身份证、台胞证等),到服务台办理实体证。
(二)退押金
1、退押金条件:卡内无滞还文献且无欠费记录。
2、预约办理:
读者须在微信小程序预约未来7天内的退押金名额,每人仅可预约一次,如需更换日期,请取消后再次预约。未能如期签到且未取消预约的读者,近7天内将无法再次预约。
请在预约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、读者证及预约码到馆签到办理,一个预约码仅可办理一张读者证。
3、注意事项:
l每日办理人数上限200人 、大红门馆、北大地馆两址各100人。
l60周岁(含)以上老人、残疾人、现/退役军人、消防员可免预约现场办理。
l持证人请到原办证图书馆办理。
*免押金服务推出后,将同步建立读者信用积分制度,以鼓励读者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。
文献借阅
1、凭具有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借阅文献。
2、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,各种电子设备(包括计算机、电视机、DVD、CD、PAD等)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,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。
3、请爱护文献,文献和设备损坏、丢失,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。
4、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,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且翻拍、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。
文献借还
1、借还文献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。
2、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、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。一卡通读者证借期42天。
3、请按期归还文献,如逾期须缴纳逾期费。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,0.2元/册/日,最高上限为30元/册。
4、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的范围和数量,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,并妥善保管凭条。
5、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不能夹带出馆。
6、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证需待归还文献并缴纳逾期费后,可继续借书。
7、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、音像资料,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,可向工作人员说明,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。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,由读者本人自负。
文献续借服务规则
1、已外借且未处于滞还状态的文献可续借,每册文献可续借1次,续期28天,即从应还之日起加28天计算。
2、须在外借28天之后操作办理。
3、读者证内有未缴纳滞还费超过10元时,不可使用续借服务。
4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续借:
①官方网站:可在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信息服务网办理续借。
②移动服务平台:可在首图微信小程序办理续借。
③自助机:可在馆内外自助借还设备办理续借。